自2024年1月20日(含该日)起,依据《专利审查指南(2023)》第一部分第一章第3.7.1.1节,多件专利申请的同一著录项目发生变更,且变更的内容完全相同,可以提交批量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1. 业务类型
(1)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更名(包括全量更名和号单更名,目前暂未开通);
(2)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
(3)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地址、邮编等信息变更;
(4)联系人事项;
(5)专利代理事项。
2.提交材料
(1)提交批量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2)如需提交证明文件的,还应当填写证明文件备案号。证明文件备案号可通过办理证明文件备案获取;
(3)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更名,通过业务信息体系平台校验的,无需提交证明文件。
3.费用标准
(1)申请人批量更名(待定);
(2)批量转移:每件专利申请(或专利)200元;
(3)批量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地址变更、批量代理事项变更和批量联系人事项变更的,无需缴纳著录事项变更费。
4.通知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审查批量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发出《批量著录项目变更审批通知书》,并在个案中记录著录项目变更历史,进行事务公告及登记簿登记。审批通知包含该批次案件的全部审查结论(含合格,视为未提出,核实归档)。
5. 救济措施
对批量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审批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