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7 来源:KIM, HONG & ASSOCIATES

       新近修订后的韩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22年6月8日起正式施行,旨在保护一种公开权(Right of Publicity),即在商业上使用具有经济价值的名人肖像、姓名等的权利。

       随着修订正式施行,凡未经许可与同意,擅自使用例如著名演唱组合“防弹少年团(BTS)”、著名韩国足球运动员“孙兴慜”的名人肖像与姓名等行为,将落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范畴。

       韩国公众广泛熟知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个人标识,如姓名、肖像、声音、签名等,现已受法律保护。

       凡未经许可,通过违反公平的市场交易惯例或竞争秩序的方式,擅自使用名人标识、侵害他人经济利益的行为,将被视为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未经许可使用而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受害人可以索要赔偿,并要求停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受害人还可以向韩国知识产权局请求行政调查,以便韩国知识产权局提出纠正建议和公告。

       韩国知识产权局还将制作和分发一些关键性问题的答疑指南,其中包括该法案禁止的具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例,以便新法的稳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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