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01 来源:浅村专利事务所

       日本政府于2021年5月14日正式通过《专利法等部分法律修正案》,包括专利法在内的知识产权领域7部法律。此次修正案意在完善与新冠病毒感染扩大对应的数字化手续,修改数字化进程中企业行为变化对应的权利保护,修改诉讼手续及费用体系并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基础。

※专利法(专)(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法(实),外观设计法(外),商标法(商),工业产权相关手续等的特例相关法律(工),专利合作条约下的国际申请相关法律(国),专利代理师法(代)。

一、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扩大,在数字化手续方面的完善

①行政救济程序中的口头审理可通过线上会议系统进行(专、实、外、商)

②废除以往缴纳专利费时需购买等额印纸的预付制度、改为通过银行转账或信用卡等方式支付(工)

③外观设计及商标国际申请程序的数字化,简化授权通知等程序,电子递送取代邮寄(外、商)

④因新冠病毒感染扩大或灾害等导致专利费逾期缴纳的,可免除一定期限的追加费用(专、实、外、商)

二、针对数字化进程中企业行为的变化,作出权利保护方面的修改

①为应对以个人使用为目的的进口假冒产品日益增多的情况,海外企业通过邮寄等方式使假冒产品进入日本的行为将被定为侵犯商标权等。(外、商)

②为应对由于数字技术发展而愈发复杂化的专利权许可形式,权利人在进行专利权订正等程序时,将不再需要一般被授权人(即获得许可的人)的同意。(专、实、外)

③放宽因未按期办理手续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后权利恢复的条件。(专、实、外、商)

三、知识产权制度基础的加强

①引入法院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广泛征求第三方意见的制度,并允许专利代理师在该制度中提供咨询。(专、实、代)

②重新调整专利费等的费用结构,应对审查负担的加重及程序的数字化,确保收支平衡。(专、实、外、商、国)

③在专利代理师制度方面,考虑增加能够以专利代理师名义开展的农林水产相关的知识产权(植物的新品种及地理标志)咨询等业务,以及变更法人名称及引入一人法人制度等措施。(代)

 北京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 中国人寿大厦10层1002-1005       +86-10-85253778/85253683       mail@panawell.com

版权所有: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汉邦未来 京ICP备18047873号-1